【注釋】
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申請后應當書面通知有關當事人,并限期(自收到通知書30天內辦理)提出答辯。商標被申請無效若放棄答辯將直接面臨注冊商標被撤銷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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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無效宣告答辯材料
向商標局提交
答辯材料申請
官方審查
官方下發裁決
企業申請
個人申請
A:需要提供的主要證據材料有:企業或個人資質及榮譽方面材料;廣告宣傳資料、宣傳冊或產品包裝印刷合同及發票;合同、銷售發票;參展服務合同及發票、展會照片等。
A:(1)商標被提出無效宣告后若放棄答辯,將直接面臨商標被無效的風險。 (2)無效宣告答辯是商標法賦予當事人的法定權利,同時也是當事人向商標評審委員會反駁申請方觀點的唯一途徑。 (3)商標評審委員會對無效宣告案件進行書面審理,不答辯無疑將增加對方無效宣告成功機率,而答辯無疑將增加成功機率。
A:注冊商標核準之日起,五年內可以提出注冊商標無效宣告申請,對惡意注冊的,馳名商標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時間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