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釋】
商標轉讓是最快獲得商標專有權的方式,相比于商標申請1年左右的時長以及40%左右的駁回率,商標轉讓可以讓受讓人快速獲得商標權并迅速進入品牌市場宣傳。 商標局對商標轉讓申請審查后,核發商標轉讓證明,不再另發商標注冊證,原商標注冊證與商標轉讓證明一起使用。 商標轉讓好比房屋過戶,轉讓雙方除簽署轉讓合同外,更應通過代理機構到國家商標局進行轉讓申請,只有在商標局核準轉讓后,受讓人才享有該商標的專用權,避免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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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商標轉讓材料
向商標局提交
轉讓申請
官方審查
官方核發轉讓證明
企業申請
個人申請
A:商標權屬發生改變依照商標法規定須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否則不受法律保護,影響自己的利益。
A:可以,提供該商標受理通知書和核準商標轉讓通知書辦理即可進行轉讓。
A:有效期滿未提出續展、寬展申請,或商標局已注銷的商標;他人已向商標局提出該注冊商標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的;擅自改變了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及其組合的;未經有關部門批準,自行改變注冊人名義、地址,以其他事項而未辦理變更手續的。
A:轉讓成功后會下發轉讓證明,不會重新下發新名義的注冊證。注冊成功的商標使用轉讓證明和原商標注冊證來證明商標權。
A:企業注銷一年內,可以辦理商標轉讓(移轉)手續。
A:可以
A:不可以,同一申請人名下的相同或近似商標必須一并轉讓。
A:在辦理商標轉讓時需一并辦理商標變更。
A:商標轉讓到個人名義,需要注意商標受讓人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必須與商標注冊類別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