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方平想著靠人不如靠己。
可真到了這關頭,方平覺得還是得多思量思量才行。
考慮了一陣,方平認為還是先報警試試看,真要沒用,那自己再想辦法。
晚上,方平找了個借口,出了小區,用公用電話報了一次警。
結果不出所料,在方平不愿意說出自己身份的情況下,只是說懷疑樓上租客是壞人。
這下子,接警的女人也無語了,雖然沒口出惡言,也只是安慰道:“一定會保護大家的生命財產安全,我們會派人巡查……”
至于是不是真的追蹤巡查,方平不用腦子都知道真假。
這也很正常,警力有限,沒有確鑿的證據,因為懷疑,就派出大批警力處理。
真要如此,警察們也別干活了,天天就等著處理這些事好了。
每天報假警的一大把,除非方平說他現在就快死了,要不然來人的可能性很低。
加上方平又不說自己是誰,對方更不會來了。
……
方平其實也不是不愿意實名報警,主要還是擔心樓上的家伙有什么門路知道消息。
要是實名了,對方要是對自己有惡意,恐怕馬上就得動手。
現在以路人甲的身份報警,就算被知道了,小區人這么多,他鬼鬼祟祟的,有人懷疑他正常,也不見得就猜到是方平。
當一次朝陽大媽,結果沒起到效果,方平也有些無奈。
陽城畢竟不是大都市,警力有限,再加上監管也有限,很多時候都是能少一事就少一事。
這種沒切實犯罪的,只是有人用公用電話報警的,很少會被處理。
這下子,方平也只好打消了找警察叔叔的念頭。
還是只能靠自己,等自己放倒了對方,先找找看有沒有證據,找到了,再報警也不遲。
找不到……
方平揉揉額頭,真要找不到,那也得鬧騰一下。
既然找不到樓上的犯罪證據,那就找自己的。
自己一個熱血青年,為了幫助警方抓壞人,干了點出格的事,事后向警察叔叔承認錯誤……
這樣一來,警方也會關注。
不管對方是壞人還是好人,都會被警方注意。
好人,那最好,自己事后老實承認錯誤,積極賠償。
壞人,那更好,一勞永逸,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