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有事,16點那章先發了)
“亭長,黑夫亭長!”
臘月二十日,下市時分(15點到17點),安陸縣夕市,熙熙攘攘的街道上,新鮮出爐的上造黑夫頭頂土紅色的包巾,大步走在前面。
在他身后,體質虛弱的朝陽里公士去疾在身后緊追不舍,一邊走,還一邊大聲喊著黑夫的名。
黑夫卻不想停,直到被前方穿巷而過的一群人擋住去路,才不得已止住步伐。
去疾乘機竄到他面前,攔住去路,氣喘吁吁,然后他就朝黑夫深深作揖,說道:“去疾多謝亭長借錢,解我燃眉之急,但這左半邊契券,亭長卻是忘在我這了……”
說著,他就雙手將一份寫了篆字的借據契券雙手奉上!
原來,就在方才,去疾因為無法繳清那三甲合計4032錢的罰款,被縣獄令吏帶到縣司空官署,準備讓他簽署文書,為官府做一年多勞役。
去疾正要簽字,卻不料,那一日親手逮捕了他的湖陽亭長黑夫,卻突然來到,說愿意借錢給去疾,讓他立刻繳納欠款,免除勞役。
黑夫還當場請幾個小吏作證,和去疾簽了一份借債契券,黑夫持左券,去疾持右券,可就在他們出官寺時,黑夫卻將左券也塞到了去疾手中,然后就大步離去……
去疾哪能不知道黑夫的意思?但他是個實誠人,做不出這樣的事,于是就追了黑夫一路,如今終于追上,非要將契券的左半邊還給黑夫。
去疾發自內心地說道:“亭長之意我明白,但我也是有廉恥之人,犯法當貲(zī),天經地義,豈能讓亭長拿著捕盜的賞錢替我抵罪?亭長放心,我家雖然不富裕,但三五年內,攢夠四千多錢償還,絕無問題!”
黑夫哭笑不得,這去疾雖然看上去病怏怏的,卻是個倔脾氣,送他的錢竟然堅決不要!也罷也罷,看來這的確是個好人,也不枉自己幫了他一次。
于是黑夫將去疾的手又推了回去,誠懇地說道:“去疾,我想替你交錢,是由于此事完全因我而起。你目睹盜墓賊作案,卻畏懼里吏、賊人合伙報復,這是人之常情,并不羞恥。所以你才投了匿名信,這是無可奈何之舉。你本身并無過錯,只是律令不允許,也無法減免罪責。”
他道:“我只是斗食吏,人微言輕,改變不了獄掾的判決,更改變不了律令條款,只能從改變自己做起。于是就自作主張,想出錢讓你免災,之所以當眾聲明這錢是借你的,也是為了避免麻煩。這四千錢,就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