卻聽喜說道:“士伍黑夫擒獲秦國殺人盜賊潘,以及楚國盜賊一名,當賞金9兩。季嬰擒獲楚國盜賊一名,當賞金2兩。”
季嬰一聽發現不對,急忙詢問:“上吏,不是每生擒一人,便可得14金么?”
“不然。”喜搖頭道:“律令言,捕群盜一人,賞金14兩,是沒錯。但潘等人數不足五人,不構成群盜罪,此事之前已說過。律令又規定,擒獲本國殺人盜賊一人,賞7金。至于外國盜賊,不論死活,只賞2金……”
“原來是這樣!”黑夫恍然大悟,看來秦律不但在懲罰上很精細,在賞賜上也錙銖必較啊,果然,賞錢不是那么好拿的,而且這意思不就是:外國人不值錢么。
只是這樣一來,他們得到的賞賜就無形中少了很多啊,黑夫不僅有些肉疼,這些盜賊好死不死,為何偏偏是四個人?
他不知道的是,群盜罪只算秦人,即便是10個楚人和4個秦人一起為盜,也構不成群盜罪……
這時候,喜又問:“汝等可還有疑慮?”
“我有!”
還不等黑夫、季嬰應答,堂下便響起一聲猛喝,原本已經認罪的虬髯盜賊潘從地上掙扎起來,扛著他的枷鎖抗議道:“說好我值14金的,如今怎么減半了!”
這就讓人哭笑不得了,黑夫有些無奈地看著潘,喜則見慣了這類犯人,一揮手,獄吏就將大呼小叫的潘押了下去,等待他的,是回鄉示眾、殘酷處死。
一直被拖出去了很遠,潘的聲音還回蕩在縣獄里:“黑夫,你說好讓我看看那些金子!說好的14金!我不服,不服!”
黑夫愕然,人之將死,最后惦記著的,竟然是這件事,真不知是該哀呢,還是嘆呢……
可惜啊,直到死,潘都沒能摸到金子!
喜的一聲咳嗽,讓黑夫回過神來。
“汝等的賞金,待我奏明縣令、縣丞后,今日便可領取,不過……”
喜看向黑夫,若有所思。
律令里說過,但凡審訊案件,必須先聽完口供并加以記錄,盡量讓受訊者自動陳述,雖明知有謊言,也不要馬上詰問,先將疑點記錄下來。待到雙方都沒有話說,法官再按照疑點逐一詰問。
這么多年來,喜都是按照這“聽言--詰問--解辭”的程序審案的。
但今日卻不太一樣,他雖然知道湖陽亭長、商賈潘的供詞有很大問題,卻沒有點破,打算到最后再一股腦拆穿。誰料,黑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