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公證的原因
商標轉讓聲明公證是現在商標轉讓交易的常用方式之一。商標是無形資產,所以在權益方面商標轉讓需要國家權威機構來見證才能保證商標的合法性商標轉讓性,公證處是國家公證機關。是依法設立,不以營利為目的,依法獨立行使公證職能、承擔民事責任的證明機構。
有了公證書去遞交過戶手續的時候,商標局在審查的時候就有權威依據,也是對買賣商標雙方負責任的表現。《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2005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第六條規定:公證機構是依法設立,不以營利為目的,依法獨立行使公證職能、承擔民事責任的證明機構。所以商標轉讓公證的原因有一下幾點:
1:證明該商標的有效性和該商標持有人的合法性;
2:證明該商標持有人轉讓意愿的真實性;
3:買賣商標雙方的合法和保障性;
4:為了更加順利的過戶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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