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馳名商標”、“著名商標”有什么區別?
馳名商標:是指經過有權機關(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或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認定為“馳名商標”的商標。
著名商標:是指具有較高市場聲譽和商業價值,為相關公眾所熟知,并依法被認定的注冊商標。
申請人成功注冊商標后,如何把自己商標評審為馳名商標、著名商標或知名商標呢?馳名商標和著名商標、知名商標有很大的區別。主要為認證機構不同,認證的范圍不同,評審認證方法不同,宣傳方式不同,保護范圍不同。
1.認定機構和認證范圍不同
馳名商標,認證機構為商標局、商評委或者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該商標必須全國相關公眾所熟悉。
著名商標、知名商標,認證機構為省級或市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商標必須本省或本市級相關公眾所熟悉。
2.評審認證方法不同(馳名商標和著名商標、知名商標具體申請內容,想了解更多詳情的可以私密小標君)
馳名商標,認證方式是被動認證。商標法中規定,為相關公眾所熟知的商標,持有人認為其權利受到侵害時,可以依照規定請求馳名商標保護。
著名商標,認證方式是主動申請。申請人商標產品質量要達到雙優,公司質量、環境、安全管理達到國際標準,通過國家權威機構認證認可,就可以向省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知名商標,認證方式是主動申請。只能申請地市級的商標保護,申請要求比省著名商標要低。
3.宣傳方式不同
馳名商標,商標法規定生產、經營者不得將“馳名商標”字樣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
著名商標、知名商標,宣傳方式不屬于《商標法》規定范疇。使用必須遵循《廣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其他法律法規規定。
4.保護范圍不同
馳名商標,保護范圍是全國性的。成為馳名商標之后,該商標在所有商品和服務上都享受商標法保護。
著名商標、知名商標,保護范圍是區域性的。認定“著名商標”,可以為爭創“馳名商標”創造有利條件。
2019年1月消息,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局長張茅在接受央視采訪時說:2019年將取消著名商標。著名商標、知名商標將會被取消,只留馳名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