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品牌傻傻分得清楚
在知識產權日益成為國家、地區發展的戰略性資源和競爭力核心要素的今天,前總理溫家寶對此多次強調,世界未來的競爭就是知識產權的競爭。隨著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的不斷推進,我國知識產權制度日益完善,知識產權人才綜合素質大大提高,企業也對自身知識產權愈發重視。我國的商標事業作為知識產權界中的大戶,可謂是蓬勃發展。商標和品牌作為企業的無形資產,都是企業核心競爭力建設的基礎。
商標,代表著企業的品牌價值。外推網,作為一個新型商標轉讓平臺,更是顛覆了傳統中介一手托兩方的商標轉讓交易方式,買賣雙方直接對話,化繁為簡,大大助力于企業在鑄造品牌時跨出第一步,快速便捷地擁有獨屬于自己的商標。而事實上,在日常生活中,其實很多人甚至于企業都會把商標和品牌這兩個概念混淆,認為商標就是品牌,品牌就是商標,這兩者的確是有密切的聯系,卻又有不同,可謂是相輔相成。
一、商標與品牌的定義不同
正所謂,外行人看熱鬧內行人看門道。首先我們先從兩者的定義上來看,在中國商標法中,對商標作出的界定是,“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來的可視性標志,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由此可以看出,商標是用于區分商品的標志,賦予商品獨一無二的顯著性。品牌的定義是,擁有該特性的同時還有著另一層次的含義,比如產品的價值 、功用、信譽等一系列附加值。“海底撈”一直是消費者心中信譽好知名度高的火鍋餐廳,相信很多人都曾因為他們“無底線”的優質服務慕名而去,眾口相傳,生意日益火爆,算得上是品牌營銷策劃十分成功的案例。而這樣的名人效應不單單是一個商標所能帶來的,這要通過該企業在市場中的各種營銷不斷積累打造。可以說商標是品牌的一部分,品牌涵蓋的內容更為廣泛,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注冊商標要成為一個品牌也并非一日之功。
二、商標與品牌概念不同
商標是一個法律概念,在法律上表現獨占性。品牌是一個市場概念,其價值來自于消費者的信任。商標的掌控權在注冊人手中,商標注冊人亦可轉讓商標,在自己的商標受到侵權時,適時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商標權益。品牌是企業在市場中長期營銷所得。百年老字號之所以能在競爭日益激烈的市場中根繁葉茂立于不敗之地,離不開消費者的信任與支持。例如,之前“嘀嘀”與“滴滴”的鬧得紛紛揚揚的口水戰。“滴滴(嘀嘀)”文字商標持有者廣州市睿馳計算機科技有限公司以及杭州妙影電子有限公司分別先后起訴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稱“滴滴打車”涉嫌侵犯其商標權,其中杭州妙影電子有限公司索賠金額高達8000萬。由此引出的深意是,商標法律意識的異常淡薄,不懂得用法律保護自己的權益,亦或是輕視法律去侵害他人的權益,都會使企業頻困于官司中,經濟損失事小,失去了消費者的信任,即使是再大的企業,也難逃覆滅的厄運。企業只有擁有注冊商標,自身品牌才能受到法律保護。
三、商標與品牌的價值不同
最后,商標是表象的、可以用言語稱呼的部分,品牌是內在的、產品核心要素的表現。誠如中國商標法對商標作出的界定,是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和顏色這幾樣要素的組合,它是一個產品最直觀的展現并且組合呈現方式多樣。據悉,截止2015年10月,我國注冊商標量已達千萬,連續14年位居世界第一。但再縱觀全球最有價值百強品牌,我國的品牌卻無法躋身其中,這使得我們要更加深刻地去反思。一個真正卓越的品牌,需要企業始終如一地堅持自己獨一無二的個性。杜蕾斯的官方微博就是根據自身產品的特性,化身成為一個帶有痞氣的紳士,讓品牌不再是死氣沉沉而是富有生命力。一個真正卓越的品牌,需要企業永懷赤子之心,履行諾言,信守對消費者的承諾,連通品牌與消費者之間的信任紐帶,使品牌歷久不衰。事情的發展總是遵循著“涌動前進,螺旋式上升”的規律,在未來的長遠目標里,我們不單單要成為一個商標大國,更要締造一個品牌強國。
綜上所述,商標是標志,品牌是一個企業的精神文化所在,商標完美詮釋品牌的意義所在,而品牌則是通過其功用、價值、信譽等附加值來滿足消費者的需求,商標與品牌可謂是密切相關。注冊商標是開啟鑄造優質品牌之路的鑰匙,而這把鑰匙掌控在企業者自己的手里。在我國商標界,商標代理機構干得越來越紅火,商標交易平臺更是種類繁多,外推網作為其中冉冉升起的一顆新星,是一個專注閑置知識產權交易的全新平臺,摒棄商標轉讓固有模式,真正地從買賣雙方利益出發,化繁為簡。相信之后的外推網在日益枝繁葉茂的知識產權行業不僅僅是錦上添花,而是牢牢扎根在泥土里,長成參天大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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