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創業者怎樣保護自己的商標?
移動互聯網時代的到來帶來了巨大的創業機會,但移動應用功能橫跨多個領域,很多應用甚至打通了線上、線下,這種轉變使得傳統的商標保護策略暴露出越來越多的缺陷。從微信到滴滴,從115網盤到微云,諸多移動互聯網領域商標爭議的出現都證明了這一點。本文將探討移動互聯網創業者應如何申請商標以便讓自己的品牌得到全方位的保護。
重新認識商標的作用
幾百年來,商標一直是企業品牌保護的主要武器,要保護自己的品牌,就應當申請相應類別的商標一直被企業家們奉為圭臬。但在上世紀末在互聯網創業潮揭開序幕時,技術的革新使商標的作用一度被弱化,至少對主流的“.COM公司”而言,創業之初可以不申請商標,但必須申請域名,因為域名是用戶訪問“.COM公司”的途徑,而域名中天然就含有他們的品牌。在這種情況下,雖然傳統互聯網企業也會申請商標,但商標的作用顯然已被嚴重弱化。因此,第一、二代互聯網企業的品牌就是他們的域名,最重要的品牌保護方法就是申請域名。
蘋果公司推出的iPhone智能手機、iPad平板電腦把人類帶入了移動互聯網時代,在這個時代,域名和商標的地位對調了一下。由于屏幕尺寸和輸入的限制,用戶在智能手機和平板電腦上通過點擊各種應用程序來獲取服務,而原來在個人電腦上,獲取相應的服務要通過輸入網址才行。
此外,由于附加了基于地理位置、體感等新功能的設計,移動應用所能提供的服務,在深度、廣度和便捷性上均超過了通過網址訪問互聯網網站。所以,在移動互聯網上,注冊域名對于保護品牌不再特別重要,而通過商標申請獲得應用名稱的品牌專有使用權則顯得特別重要。就這樣,在移動互聯網時代,商標重新重要了起來。
法律是對社會現有規則的總結,但社會的發展、技術的革新會改變人們的生活方式,進而改變規則,此時,法律也應該做相應的調整,但法律的調整必然落后于社會的發展。
移動互聯網出現后,傳統商標分類制度也因為落后于科技的發展而受到了挑戰。目前全球通用的商標分類法是《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協定》,該協定把全世界所有的產品和服務分為45類,共包含一萬多個商品和服務項目。雖然有這么多產品和服務,但移動互聯網出現后,很多新的服務都是原有分類表上沒有的。這些創新服務的品牌怎么保護?一種態度是等,等分類表更新,比如2014年底的分類表更新,就加入了在線社交、網上銀行、在線音樂等和互聯網有關的服務。
但守株待兔不是好辦法,因為有人會和你競爭。如果創業企業沒有商標“護法”,競爭對手和你使用一樣的品牌時,你會發現,維權非常困難。正確的做法是,找了解移動互聯網產業的商標律師,他們會幫你在現有的分類中找到和創新服務比較近似的服務和類別進行申請。這樣獲得了商標后再有人使用此品牌,就可以正當維權。
商標注冊越全面越好
傳統產業歷史悠久,一般只要申請一到兩個類別的商標即可。但在移動互聯網領域,應該把移動應用的全部功能都申請相應類別的商標。在目前的創業環境下,創業者多申請商標會有利于自身的利益。
首先,目前的移動互聯網創業項目大多很“輕”,知識產權是輕公司的主要競爭力之一,而商標則是主要的知識產權之一,忽視商標就等于放棄了重要競爭力。而重視商標、多申請商標,除了享受周全的保護,將來創業成功比如公司上市或被并購時,所有這些商標申請投入都會以幾十倍乃至成百上千倍的數字出現在公司的無形資產科目中,變成公司估值的一部分。
其次,商標申請不足可能導致競爭對手乘虛而入。在創業之初,如果資金緊張,創業者可以只申請自己應用的核心功能,但如果公司后續融資成功了,則應當補全全部功能的申請。有一部分有魄力的創業者會把品牌進行45類全類申請,而考慮不周全的創業者則可能遭到競爭對手暗算。
在現行商標法律下,創業公司如果品牌被他人搶注,要拿回來是很困難的。商標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法律的規定是,“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被搶注才可以維權成功,但現行法律對于“有一定影響”的舉證要求較高,絕大多數創業公司的市場份額、廣告投入和影響力都達不到法律保護的最低標準。
更可怕的是,競爭對手搶注了商標后,用其來維權被搶注的公司。曾有一個案例,創業者的競爭對手搶注創業公司商標后,向蘋果公司投訴App Store上的應用商標侵權。開始時,創業公司因為不知道如何應對,導致應用被下架。在iOS上下架,意味著失去大部分高端客戶。
后來我們指導創業者重新申請開發者賬號上傳應用,再次被投訴后,我們發反通知,告知蘋果公司,該應用的商標類別并非投訴方的商標類別,因此不侵權。多次的通知、反通知拉鋸戰成功拖延了時間。我們依靠拉鋸戰贏得的時間,向法院起訴投訴方,要求確認不構成商標侵權,最終勝訴,從而使該應用一直保持上架狀態。但長時間的法律博弈確實分散了創業者的精力,如果他能把這部分精力花在開拓業務上,可能會取得更大的成就。
以上內容來自于網絡,如有侵權聯系即刪除。